净宗师父:《说钱》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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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净宗法师] [点击:1401] 
说钱
佛陀时代,凡出家人接受供养只限于房舍、衣服、饮食、汤药等生活必须品,僧人不畜钱财,比丘原是乞士,可说是与钱无缘,堪称真正的无产者。现代商品经济社会,一切皆赖货币交易,没有钱可说寸步难行,因此僧人有少量的钱,以备不时之需,也就势所难免。    虽然如此,我们对于钱财却要有着正确的看法。     一、当思从何而来。才一出家,即受人供养,是我们劳动所获吗?是我们德行所感吗?丝毫也不是,俗话说‘不看僧面看佛面’,我们不过是沾了佛的光明,不信脱了这身衣服,谁也不会给你半文钱。既然如此,我们要怎样才能对得起这身衣服呢?怎样做才配一个佛的出家弟子呢?     二、当思为谁所有。一般人钱在自己口袋就认为是‘我的’,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。但僧人口袋中的钱,并不是属于我们,而是属于信众,我们不过代信众保管,代信众使用,并且要代信众‘增值’。世人以三宝为福田,所以才心甘情愿把财物奉献给我们,目的是为的种福、求福。如同播种于田,种子及丰收皆归播种的人,而不属于田地。又如存钱于银行,本金及利息皆归储户,银行不过代为收纳,代为经营。所以说钱虽在我们的口袋,我们却不是钱的主人,只能使用,而不拥有;施者才是真正的主人,故称‘施主’。不仅是钱,既已出家,委身佛教,奉献众生,举凡一切之物,皆不是‘我的’,皆不可心存‘我的’概念。     三、当思如何使用。既然袋中的钱不属于自己,我们就不能随意使用。用时要心存戒慎恐惧,就像忠诚的仆人用主人的钱财一样小心,不敢随便。又像掌管国库的职员严守法律的约束一样,不敢妄为。主人即是信施,法律即是因果,虽无人监督,而更严更密。若把信众用于植福的钱当作自己的,随便取用乱花,这和世间的贪污犯性质一样,而罪业更深。银行收了储户的钱,不仅要保证储户的本金,还要善加经营付给利息,不然就要破产。出家享受一切供养,若能安守本份,老实念佛弘法利生,便是上好福田,能为佛教增光,能为世人增福,不然就会破法。破产不过生计没有着落;破法即人天眼暗,众生失去归依,罪过就大了。     四、当思少量知足。钱财用于弘法利生,多多益善;用于自身消费,自当少量知足。若对钱物有贪取心、蓄积心、盘算心,就背上了深重的烦恼。有人说:才出家时,身上只要有一点点钱,就觉得很足够了,所以身心轻利;后来时间久了,不知不觉信众的供养也多了,反而觉得不够,希望更多,远不如初出家时身心安乐。真人实语,现身说法,值得警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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